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建立健全精密智控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积极稳妥推进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努力实现疫情防控、景区发展、群众可游的多目标优化,2月14日,浙江省旅游协会编制并发布了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60条(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分综合管理、游览组织、公共卫生、购物娱乐、餐饮住宿五大板块,对景区的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建议,有助于为旅游景区有序受控开放提供参考,指导景区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
附: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一、综合管理
1.旅游景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工作。
2.实行“一景一策、一景一案”原则,制定《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3.根据全省“五色图”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情况,精准评估景区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
4.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5.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开放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
6.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景区开放前,通过景区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7.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智能化、点穴化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
8.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
9.员工、游客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并向所在乡镇(社区)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10.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11.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办公距离保持1.5米。做好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12.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13.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的准备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14.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15.及时总结景区防控工作,查找短板和疏漏,研究景区应对风险和转型发展措施,出台刺激消费的有效措施,推动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
二、游览组织
16.各类景区开放时间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有控开放。
17.守住景区开放的“大门”,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
18.所有A级旅游景区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19.旅游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
20.封闭式景区入口实行入园必检,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
21.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22.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23.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
24.游客服务中心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在游客中心存放酒精,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25.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26.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
27.景区医务室设立医疗急救点,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
28.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29.对相对封闭的参观点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避免消毒过程对文物的损坏。
30.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景交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31.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32.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33.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三、公共卫生
34.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分散下客入园。
35.旅游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36.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37.加强景区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有序恢复项目建设,落实防控制度,全员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四、购物娱乐
38.景区的购物商店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进行严格消毒两次。
39.参与性的娱乐项目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40.落实娱乐场所的自然通风和空气消毒措施。
41.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娱乐场所。
42.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
五、餐饮住宿
43.景区内的餐厅(茶室)、住宿营业时间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
44.景区住宿实行可控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45.住宿酒店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禁止聚众,游泳池、娱乐场等场所不得开放。
46.酒店禁止聚餐,餐厅实行分餐模式。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
47.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客房、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
48.根据宾客需要,可以提供一次性餐具、茶具和洗涮用品。
49.餐厅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生冷食品确保卫生。
50.餐厅(茶室)菜单、小毛巾等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
51.客房服务、厨师等一线服务员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52.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并建立供应单位送货人员的健康登记制度。
53.肉类原料必须检疫合格,并落实检查措施。
54.落实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
55.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操作,冰箱食品必须生熟分开。
56.冷菜间有过滤水,过滤器芯须注明更换日期和下次更换日期;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
57.对食物调料和厨具有适当的贮存和掩盖措施。
58.对厨房下水道和隔油池每天进行清理和消毒。
59.餐饮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强化腐烂垃圾的防疫处理。
60.加强对景区周边及内部饮食摊点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
(原题《浙江编制发布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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