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人脸识别的应用正越来越广泛,刷刷脸,就可以轻松购物、乘火车,不少人觉得省时又方便。不过,最近杭州市民郭先生一纸诉状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原因就是人脸识别系统,这起被称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浙江杭州:人脸识别技术被诉法院
杭州市民郭先生花1360元购买了野生动物世界的年卡,按照规定,可以通过验证卡和指纹入园,不限次数。但是今年10月份,野生动物园将检票系统进行了升级,需要通过人脸识别才能入园,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进入。郭先生认为人脸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存在安全风险,所以没有进行注册,可这样一来,他办理的年卡就不能再入园了。
对此,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解释是,此次推出人脸识别,主要就是为游客着想,可以提升游客入园的效率,是推行“智慧旅游”的一个举措。
浙江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品牌管理经理袁晓琴表示,如果有个别人不接受这样的入园方式,那可以给一个备选方案,就是拿着他的身份证和年卡,我们进行一个人工核验,这样可以入园。
对此,郭先生对媒体表示,收集面部特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由政府部门提出,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尚可以接受,但休闲娱乐场所也这样做,安全性和隐私性都让人担忧,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将极易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况且,在入园方式上,他也不想成为“特例”。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原告同意。郭先生认为,此前,动物世界并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于是他向杭州富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学者,对人脸识别技术在现实运用中的安全隐患、隐私风险等予以评估,建立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探讨相应监管制度甚至立法,规范人脸识别的信息采集与运用程序、隐私边界。比如,哪些领域可运用人脸识别、哪些不能运用,该如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与信息安全,若有信息泄露如何惩处与应对……期待“人脸识别第一案”成为乱象终结者,破开监管坚冰,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原题《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因为人脸识别被告上了法庭!“人脸识别第一案”,能否破开监管“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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