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反垄断监管机构10月3日提议,对东南亚打车软件巨头Grab罚款逾8600万林吉特(约合2050万美元),因该公司违反竞争法对司机施加限制性条款。
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裁定,总部位于新加坡的Grab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阻止其司机为竞争对手推广和提供广告服务,这些限制性条款“扭曲了相关市场的竞争。”
该机构还将从周四开始每天对Grab处以1.5万林吉特的罚款,直到该公司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原题《马来西亚对打车软件巨头Grab罚款2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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