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其中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认真落实这一政策,做好进一步制度安排,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让学生假与职工假有机结合,当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恶补式旅游”之累。
随着暑期结束,携娃出游的家长已陆续回到家中,但暑期旅游遭遇的种种窘境却依然记忆犹新。据报道,暑期学生旅游带动家庭出行,致使许多地方的热点景区纷纷“爆棚”,酒店涨价入住难,飞机高铁一票难求,扎堆休假让“休闲游”变“受累游”,假期“恶补式旅游”让不少家庭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
不少家长和孩子的暑假变成了“暑假游”,有的是“研学游”,有的是“亲子游”,各种旅游人群叠加之后,旅游成本与旅游质量可想而知。对一些家庭来说,“暑假游”变成了“高价游”“受累游”,这种现象已经存在了多年,由于越来越多家庭重视孩子的假期出游,“恶补式旅游”呈持续增多之势。
所谓“恶补式旅游”,是说孩子平时没有机会出游,家长趁着寒暑假带孩子进行“恶补”。正如很多“恶补”的效果都不大好,一则让孩子身心疲惫,二则孩子未必能“消化”,“恶补式旅游”虽然让孩子集中游览了很多景区,但有多少“诗和远方”最终能刻进孩子的记忆里?
假期“恶补式旅游”充满了无奈,对孩子和家长来说都是如此。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全国或全省(全市)统一安排学生假期的放假制度,除寒暑假外,没有多少长假可以供孩子们较长时间出游,所以,孩子只能选择在寒暑假集中出游,家长也只能在寒暑假“陪游”。
虽然国庆和春节7天长假也为孩子们出游提供了机会,但由于大多数人同时休假,出游更加拥堵,不少孩子只能无奈地宅在家里。其他法定假日长则三四天,短则一天时间,难以让孩子们畅快旅游,毕竟旅游需要比较充分的时间安排,否则就是走马观花,实际意义会打折扣。
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鼓励高校和中小学调休、增加春假,给学生增加出游机会。不过,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落实效果不理想,这主要是因为学校为了赶进度和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在教学安排上没有预留春假。有的学校领导不敢自作主张放春假,被动等待政府和教育部门出台政策,导致春假遥遥无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在不少地方和单位,尤其是在一些非公企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效果不够理想。即使有的学校放春假,孩子也无法出游,因为家长难以带薪休假陪同。当家长不能请假陪孩子出游,春假也就难以变成“春假游”。
综合而言,“恶补式旅游”是多种因素造成的,既与春假难以落地有关,也与带薪休假制度实施不力有关;既与教育部门和学校有关,也与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单位有关。当然,一些学校和用人单位可能也有自己的无奈,比如学校没有获得正式授权,企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这些具体因素也需要具体考量。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其中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认真落实这一政策,做好进一步制度安排,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让学生假与职工假有机结合,当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恶补式旅游”之累。
有学校负责人建议,从暑假和寒假中掐头去尾各拿出5天,分别设立春假和秋假。这个建议值得认真考虑。如果学生一年中能够增加两次中长假出游机会,暑假“恶补”大约就没有必要了。如果春假和秋假正式纳入休假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同时家长在落实带薪休假上要有更大话语权,学生假和职工假就能结合起来,走出“恶补式旅游”的尴尬。(原题《暑期游研学游 如何走出”恶补式旅游”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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