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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作者:品橙旅游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目的是顺应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品橙旅游】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王晓峰详细介绍了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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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快速提升,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扩大、十分活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作用日益凸显,市场上也催生了许多新的消费模式,新的产品业态。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03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0%;预计国内旅游30.8亿人次,收入2.78万亿元,分别增长8.8%和13.5%;入境旅游7269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649亿美元,均增长5%。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都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幸福产业,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激发消费潜力,是民之所盼,也是政之所向。我国文化和旅游的发展空间很大,未释放的消费需求也很大,是最能释放消费潜力的领域之一。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统筹推进。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目的是顺应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措施:

一是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包括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统筹各方面资源,推出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动,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文化和旅游需求。去年6月,发展改革委已经推动981个国有景区在“十一”长假前出台免费开放或降价措施(免费开放74个,降价907个),南京、杭州、青岛、成都等多个城市纷纷采取了演出门票打折、积分奖励等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二是提高消费便捷程度,包括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 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网络覆盖水平,在具备条件且用户需求较强的地方,优先部署第五代移动(5G)网络等。到2022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要实现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覆盖率超过90%。

三是提升入境旅游环境,包括提升入境旅游统一宣介平台水平,统筹做好中国海外宣传推介,鼓励各地开发推介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提高入境游客支付便利性,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研究出台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促进入境旅游的政策措施。

四是推进消费试点示范,包括确定一批新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择优确定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动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通过这些措施来完善和推动消费发展。到2022年,建设30个示范城市、100个试点城市,形成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体系。

五是着力丰富产品供给,包括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旅游演艺产品,到2022年,培育30个以上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当前旅游行业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已经发布,将旅游民宿等级分为3个等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明确了划分条件,已经在推动和实施之中。意见还要求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打造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等抓手,丰富休闲度假、文化创意、商务会展、海洋海岛、自驾旅居等各类产品供给。

六是推动景区提质扩容,现在景区供给方面显得有些不足,特别是到了节假日、黄金周,游客在很多地方的体验感不强,主要是人满为患,所以要推动景区提质扩容。包括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近期在全国确定一批重点景区作为推动提质扩容的重点进行打造、升级。还要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重点线路和特色旅游目的地,优化游览路线和方式,扩展游览空间;强化智慧景区建设,这是顺应时代的要求,也是顺应消费者的需要,通过这些措施鼓励消费;鼓励景区尤其是资源脆弱型景区推行门票预约,因为有些景区容量有限,通过门票预约一方面保障游客的体验度,同时也更好地保护景区,维护品质,到2022年,5A级国有景区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

七是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包括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优化节假日旅游交通服务,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当前,各地积极探索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夜经济”,如北京市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经济增长,开展“点亮夜京城”促消费活动,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组织开展深夜食堂美食节、灯光节、“秀北京”旅游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策划组织一批戏曲、相声、歌剧、音乐等主题鲜明的“夜京城”文化休闲活动;推动中心城区4A级以上景区根据实际条件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美术馆延长开放时间;推出“最美北京餐桌”“最火深夜食堂”等旅游美食“打卡”地。全国其他地方也都在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八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抓手,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等;引导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

九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严厉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等。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保障措施,如资金、土地、用水用电用气、金融等方面的支持。

助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文化和旅游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保障等方式来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具体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则,包括《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这些政策意见的出台,一方面是推进管理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工作规则,另一方面更是引导和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开展全域旅游工作非常重要的指南。各地在创建中特别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围绕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聚焦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旅游产品供给、优化旅游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整体营销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而且产生了很积极的效果。

同时,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财政部对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给予了资金方面的支持,通过旅游发展基金的拨付和补助,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项目建设给予了扶持,资金投入大约有11.18亿元。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王晓峰表示,今年上半年,文化和旅游部启动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验收认定工作,这项工作受到了各地重视,首批验收认定工作基本完成,这个认定是以县级单位为基本单元,全国32个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已经报送了96家单位,通过一系列的技术工作,整体验收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参加首批验收认定的示范区单位在文旅融合创新示范、旅游扶贫富民创新示范、景城共建共享创新示范、景区带动创新示范、生态依托创新示范、休闲度假创新示范、资源枯竭转型创新示范、边境开发开放创新示范等领域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及时总结并通过宣传推广,以及进一步的研究和深化,有序扩大示范区的创建规模,使全域旅游真正对经济发展产生巨大作用。

持续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据文化和旅游部测算,2018年全国乡村旅游总人数达到28.2亿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1.63万亿元。今年上半年,乡村旅游又有了长足发展,人数达到15.1亿人次,同比增长10.2%,乡村旅游总收入已经超过8600亿元,同比增长11.7%。实践证明乡村旅游确实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丰富产品供给、激发消费潜力的一个重要渠道。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召开全国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工作推进会、乡村旅游(民宿)现场会等,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工作。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乡村旅游的政策扶持。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专门制定了《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着力解决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等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问题,能够有效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二是加强对乡村旅游的产品建设。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层层专家遴选和公示,今年专门推出32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为乡村旅游发展树立了标杆,也为乡村旅游消费提供了指引、优化了供给。

三是加强对乡村旅游的金融支持。针对乡村旅游融资难问题,文化和旅游部积极与相关银行沟通,推动金融创新,加大信贷投放。并同中国农业银行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在未来五年内中国农业银行将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提供100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贷款,专门用于支持乡村民宿、农事体验、度假观光、文化创意等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四是搭建乡村旅游宣传平台。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了“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宣传推广联盟,举办了一系列大环线推广活动。协调旅游企业设立“美丽乡村”专区,引导更广大游客去乡村旅游。特别是在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各类博览会上,专门设立乡村旅游产品展示区,宣传推介乡村旅游及民宿产品。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负责人单钢新表示,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持续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乡村旅游对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带动作用。一方面,充分发挥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树立乡村旅游品牌意识,构建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另一方面,充分挖掘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提升乡村旅游品质,通过大力推广乡村旅游典型发展模式。

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进展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为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消费潜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目前,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制度顶层设计初步建立。2018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先后出台了《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会同多个部门签署了文化市场领域、旅游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确定了顶层设计的制度框架,从而形成了“黑名单+备忘录”的信用监管机制。目前,长三角3省1市(江浙皖+沪)、京津冀地区在区域协同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海南、广东等地也有不少地市不断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创新的步伐。

二是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构成要素均有不同程度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改造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管理系统。部分文化和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在信用信息应用创新方面,取得了良好效益。文化和旅游领域有关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建设逐步加快。这些信用体系建设构成要素的发展,都为加快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联合惩戒夯实了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黑名单”及跨部门联合惩戒的震慑力。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流程,正在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有关地区将严重违法失信的旅游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履行告知和公示程序,推动实现失信信息跨部门共享,让相关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目前,广西已经使“黑名单”的实践落地,对有关市场主体也就是旅行社和导游,实行了省级和地市级两级“黑名单”公示和惩戒,“黑名单”震慑力将进一步增强。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司长刘克智表示,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不断深化各地对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的认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的配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潜力,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将从支付环境、场所设施、入境旅游环境三方面进行优化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司长高政表示,虽然文化和旅游消费已有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未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一些列的优化措施:首先是支付环境方面,一方面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的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重点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使用便捷度,同时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另一方面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这些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到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要推动实现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除现金支付外,都能支持银行卡或者移动支付。

其次,在场所设施方面,文化和旅游部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邮政和通讯运营商网点,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二是联合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的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打造具有文旅特色的高品质步行街。三是鼓励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等。

最后是入境旅游环境方面,一是提升旅游宣介平台水平,鼓励各地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二是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的多语种服务水平;三是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的解决方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提高境外游客消费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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