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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实施2019“金牌导游”培养等项目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旅战略,根据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项目工作计划,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金牌导游”人才培养项目和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金牌导游”人才培养项目和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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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旅战略,根据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项目工作计划,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金牌导游”人才培养项目和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项目

(一)“金牌导游”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面向一线优秀导游,遴选资助150人,支持开展导游业务研究、人才扶持、培训授课、志愿服务等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1),每人资助1万元。

(二)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

项目面向旅游院校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遴选资助100人,支持开展旅游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选题要求见附件2),每人资助5000元。

二、遴选方式

(一)项目执行办公室面向全国组织公开申报。

(二)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按照“金牌导游”人才培养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各地名额分配在导游数量分布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微调),负责本地区“金牌导游”人才培养项目公开申报、评审、遴选,经公示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申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线专职导游,从事导游工作满3年且游客满意度较高,具备高级及以上导游等级或在导游职业领域做出过较为突出的成绩。

(三)申报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的申报材料须经申报人员所在院校审核盖章并经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审核。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院校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入选人员。

三、项目经费

(一)文化和旅游部直接向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划拨项目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项目经费。

(二)入选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经费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统一管理,须就项目经费向文化和旅游部开具正规发票(付款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内容:“金牌导游”人才培养项目或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并附收款单位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寄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

(三)项目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用于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费开支。不得以任何现金形式向个人发放,不得用于购置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所在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入选人员须建立人才项目档案,保存项目相关各类资料、阶段性和最终成果。所在单位应积极为项目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应加强统筹协调,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申报,并对本省(区、市)报送人选申报项目的示范性实施审核指导。曾入选过原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的人员不可再次申报。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入选项目的扶持力度。

(四)自我部公布入选人员名单起,项目培养周期1年。我部将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和验收评估。

(五)我部为入选人员颁发项目入选证书作为证明,此外不再颁发任何其他形式的项目证书或证明。

(六)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下载,网址为:www.mct.gov.cn。

五、报送方式

请于6月17日前将申报书寄送至相应项目执行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E-mail。

联系人:孙晶

电 话:010-64299184、64297013转8040

E-mail:rencai20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209室

邮 编:100013

附件:

1.“金牌导游”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

2. 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申报书

3. 2019 年度“金牌导游”人才 培养项目名额分配表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

2019年3月29日

原题《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金牌导游”人才培养项目和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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