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其内设机构,全文如下:
省文化和旅游厅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政策法规处: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文化、文物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审批处:指导全省文化、文物和旅游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承担省级文化、文物和旅游行政审批事项,包括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省内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文物保护相关认定、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导游证核发等事项的审核审批管理,并限时办结;承担全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艺术处: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全省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全省水准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省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公共服务处: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科技教育处: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文化和旅游院校建设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产业发展处:拟订全省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资源开发处:承担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风情小镇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旅游推广处:拟订全省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市场和品牌建设;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国内市场推广;负责组织、参与国内省内重大旅游促销、节庆及会展活动,组织开展国内旅游市场跨区域合作。
市场管理处:拟订全省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拟订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指导、监督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省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重大案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
文物管理处:拟订全省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物科研、培训、交流合作和文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项目申报与审核;承担全省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察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
文物保护处:组织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全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文物考古工作。
博物馆处:承担全省博物馆及可移动文物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度规范;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和征集工作。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自主外联与市场推介工作。
财务处: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省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
人事处: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原题《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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