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海外中国公民办证体验,本着降低门槛、简化要求、优化流程的原则,并结合当地实际,中国驻柬埔寨使馆现就护照旅行证有关申办要求进行如下调整(因公护照有关业务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降低受理门槛,放宽并简化申办材料要求
在柬中国护照持有人如遇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护照损毁、遗失或者被盗等情形,向驻柬使馆申请换补发护照,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种以证明其在柬:柬有效签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工作许可(劳工证)、劳动合同(合同期不少于6个月)、当地医疗卡、社保卡、当地银行对账单、租房合同、房租交款收据,固定电话账单、水电气账单等。
二、实行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只需父母一方到场
对于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包括首次申办证照者和已持有证照者)来我馆申请护照旅行证,只要求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护照旅行证意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三、具体办证程序和所需材料详见使馆官方网站有关办证须知。
(原题《关于调整简化护照旅行证有关申办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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