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旅游条例:3月起实施 将记录不文明行为
来源:中国江苏网
新修订的《南京市旅游条例》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将于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建立“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旅游者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最高为5年。对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者,旅游景区、旅行社可拒绝为其提供旅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