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消息,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明确,特色小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1-6平方公里,单个特色小镇吸纳就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200人等标准,建设新发展阶段的微型产业集聚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新载体。
根据《措施》,各市、县(市、区)要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基础上,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编制特色小镇规划和建设方案,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1—6平方公里,文化旅游、体育运动、三产融合类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可适当提高。重点在城市郊区、城市新区、骨干交通沿线、经济活跃区及景区周边区域布局。
“四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原则上不低于40%,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类特色小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原则上在2.5%以上。发展众创空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科研成果中试基地。
山东省将通过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加快特色小镇产业的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升级改造,同步构建特色小镇智慧治理、智慧交通、智慧生态等发展服务体系。同时,推动特色小镇先行承接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农业现代化等相关改革试验,努力探索微型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路径。
(原题:《山东: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小镇规划面积控制在1-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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